亏你还自诩自己是某个高阶层的人(话说某阶层的人怎么会来网购,真是匪夷所思),竟然会说出知识产权保护是让专利拥有者的利益最大化这样的不经大脑思考的话。我告诉你专利的根本是:发明人有限的利益回报(专利期限20年,促进发明人持续的创新能力),发明的成果人类社会无限的共享(20年后,任何人都可以仿制,使他的发明成果在无限的时间内服务于人类社会)。我帮你设想下你所谓没有专利保护的乌托邦,那就是所有的创新人都会像云南白药,可口可乐公司那样宣布自己的产品配方或者化合物结构保密,到时候市场被发明人无限的把持,连现在可怜的仿制药或“假药”也买不到。用个俗语形容你的理念,就是杀鸡取卵。
我在想你在跟你同学说"外行领导内行是非常合理的"这句话的时候,你同学会不会在背后嘲笑你,怪不得你要常常跟你同学灌输这个理念~难道你是中国足协的?
你才是搞笑的吧,我说了青蒿素是天然产物,是大自然的产物,不是人为合成的,屠呦呦的创新是提取技术的创新,跟青蒿素成药量产有毛关系,难道你吃了青蒿素就能知道它怎么提取的么?它不公布提取技术,一样不需要专利保护,因为你提取不出来,你只能去买他的药,还是垄断了
而且你举得屠呦呦的例子正好说明了专利保护的意义,屠呦呦教授虽然在71年就提取出青蒿素,但是直到79年才公开自己的研究成果,而中国专利法是78年立法的.这就是没有专利保护的极端,没有专利,人家就不会公布自己的研究成果.谢谢你的例子,都开始反驳你的观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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