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一下
CCAR-121部:适用于固定航班的旅客、货物运输的航空公司,以大、中型飞机为主。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等航空公司,这些航空公司通常被称为121部航空公司。
CCAR-91部:适用于管理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实施运行的所有民用航空器(不包括气球、风筝、无人火箭和无人自由气球)的飞行和运行;135部和91部运营单位都属于“通用航空”,多使用小型飞机或者直升机。
CCAR-135部:135部的航空单位是指公务机公司,如金鹿公务、南山公务等公司。适用于管理在我过境内依法设立航空运营人所实施的公共航空运输飞行;包括使用单发飞机,旋翼机和起飞全重5700千克以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定期载客飞行等。
如果把91部、135部、121部打个比喻的话,91部像是开私家车、135部像是开出租车、121部像是开公交车。91部是飞机运行管理的最低要求,135部是通航飞机商业运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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