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再大,就可以建立在违法的基础上侵犯合法的财产权吗?怎么?难道法律不是保护守法者合法权益,而是保护违法者侵犯他人的权益?
都是权利,凭什么你可以侵占我的权利?
驾驶者绿灯守法行驶,行人违法闯红灯。
最后需要守法者为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买单?
我跟你讲法理,你跟我说道德?
法律是保护守法者还是保护你所谓的弱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行人是人,机动车驾驶员不是人?
你行人有权利,驾驶员的权利就要被侵占?
车与车之间都是小事。大不了走保险,市区内基本上也不会出现人员伤亡。
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才是恶法之源。机动车无责,也至少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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