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开始就告诉你,电动自行车是自行车的延伸,而非摩托车的替代。有人力驱动的才叫非机动车,凡是不用人力驱动的都叫机动车。不要两头的便宜都想占。如果还不理解,就把第一句话再读三遍。看你说话,一张嘴就是四个轮的为两个轮的制定规则,不考虑规则本身的合理与正确,却在用阶级对抗的思想考虑问题。实在是不够资格讨论问题。送你一句话,牢骚太盛防断肠,风物长宜放眼量。言尽于此,不必再回。
不敢就事论事,扣帽子的本事倒是一绝,最早的自行车用脚蹬和你有什么关系?现在给你个用脚蹬的,你还能骑吗?为什么后来的自行车都有脚蹬,就是因为没有脚蹬的不实用。所以现在脚蹬就是自行车的标配。无可非议。
你不就是想要机动车的性能,然后又想享受非机动车身份的便利。戳穿了心事不敢承认是吧,你要是能搞到电动摩托车合法上路的资格,甚至搞到燃油摩托车,你去搞好了,那说明你根本就不是自行车的受众。何必在这里纠结电动自行车有没有脚蹬呢?买个车很容易。但是在禁摩的地方搞到上路的手续,驾驶证上还要完成增驾。这都是有成本的。你就是因为做不到,所以盼望着电动自行车尽可能向摩托车靠拢,你是什么层次,大家也都有数,揣着明白装糊涂,真没必要。最早的汽车还只有三个轮,用蒸汽机呢,你也可以去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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