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了,不好意思,之前误会你了,说话口气不好请见谅。至于翻书这事,其实因为我本身是财经专业的,以后也准备走这个发展,所以这种事情专业对口了就喜欢去较真一下,算半个职业病吧。不过你说的对,我不会再花力气帮那货刷存在了。
第二章根本没第三条,第二张开头就第五条。低于成本销售符合第十一条。不过前提是以“排挤”为目的,不是处于大型企业地位的话谈不上排挤,就和这条没关系。
关于大型地位,比如这条街一家本来只有一家卖馒头的小商贩,1块钱2个,成本5毛2个,后来新开一家卖馒头的,他想排挤这一个,,一块钱卖5个。这构成不正当竞争么?不构成,毕竟一条街而已,卖馒头的千千万。再说卖馒头的能有多少底子,这么卖也卖不了几天。自己就得喝西北风。
除非是这个城市就这一家做馒头的大型连锁企业A,然后外地有个做馒头的企业B也想进来拓展市场,结果A企业玩低价倾销,才算得上这条。
另外那个“电动天蓬”在之前315的《无条件退货》那条资讯里就已经崭露头角了,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我不多说。
不是吧,说好的坚若磐石呢,这年头还有没有能买的手机品牌了……三棒跳水王,苹果土豪样,小米真发烧,魅族扩容强,华为猪队友,中兴潜水党。
民用太广泛是指CPU么,莫非CPU的含义比我想象的要广?声卡,网卡,路由器,单片机啥的上面的处理芯片都算CPU范畴所以相对于CPU而言,只能用在手机或者平板上的SOC根本不算什么?
还有我没明白你说“只是我觉得只有手机而已”这句话的意思呀。
书读的少,求大神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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