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了,我司是两家国际一线酒店的业主,我特意查看了一下酒店管理合同,关于酒店的营运是这么规定的:
依据本合同条款并且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明确限制,管理公司对酒店的日常营运有完全的控制及酌情处理的权利。本合同中没有任何内容构成或应被解释为业主与管理公司之间构成合伙关系或合营关系;业主收取酒店营运财务收益的权利,不得被视为赋予业主在酒店营运或管理方面的任何权利或义务。管理公司的控制及酌情处理的权利应包括按各种惯例使用酒店,包括但不限于:实际保管酒店的日常营运所必需的所有公章,制定入住条件,拟订客房、商业空间、 娱乐、食品及饮朴的收费,制定人事政策、工资水平和员工的招聘及解雇,以酒店的商业名称保持银行账户并持有资金,以及酒店的推广与宣传活动的各个阶段。
所谓业主规定,完全就是管理公司推卸责任忽悠你罢了
解约肯定是可以的,但是我理解,升不升房这属于日常经营,是管理公司的职责,业主是不应该事无巨细都插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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