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看到2464芯片的usb4外置硬盘信息的。后续还会更新的,感觉很好,找了很久没有同类app,后续如果UI再精美一些就更好了,还有深色模式
波茨坦是个城市,离柏林大概30km,而且柏林旁边勃兰登堡州的州府,最有名的景点是无忧宫,没去有点可惜。波茨坦广场就只是柏林的一个广场,旁边是sony center
看完了楼主的描述,我尝试解释下楼主对自己引用的法律条文上的一些理解错误。
1. 《网络商品暂行规定》第九条:“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定金”和订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你的情况不涉及订金问题。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卖家和天猫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应当采用显著方式提请买家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对其权利可能造成影响的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而“同意支付定金”的勾选按钮就是一种显著的提醒注意方式。
3. 《担保法》第九十条:“书面形式”不仅只有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信件等,还包括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所以在你勾选“同意支付定金”时,就已经和商家签订了一份书面定金合同。
商家和天猫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不能退货,你完全可以退货啊,只是定金不退,所以天猫不存在违反《消法》第25条的7日无理由退货。第25条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对商品价款的理解可以是不包括定金的,因为商品价款是你和商家的买卖合同(主合同)中支付的,而定金是你在定金合同(从合同)中支付的。
在我看来,卖家或是天猫若是基于商誉将定金退给楼主了,那是他们自愿;若是不退也完全有理由。整个事件天猫完全按合同,没有多大错,楼主作为消费者没有完全了解定金的交易注意事项,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当然楼主可以认为这里存在霸王条款,去消协投诉或直接去法院起诉。(个人认为没希望胜诉)。
以上纯属个人看法,欢迎指正。
你这样说RWTH和TH Kalsruhe的同学都要跳脚了,都是前列的理工校啊。以前TU都叫TH,后来不知为啥都改名了,TH对应英语的Institute of Technology。不过现在有些Fachhochschulen也改叫TU了
毕业多年的学长现个身。不算很少100+,和hu差不多。但fu校区比较散,如果不是在主楼silberlaube的话,平时除了自己学院不会看到太多中国人。tub人多,大概近800,到处都是中国人。反正德国几乎所有tu中国人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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