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地方性知识,你确定你理解这句话在说什么吗?在先注册也非唯一原则,还要受实际使用,驰名商标这些制度的制约,商标法是非常复杂的一个领域,尽管有各种案外因素,考虑到北京知产领域的水平,这个判决虽然没看大体上自恰还是应该做的到。但是还是不太理解这种我们村在外村吃了亏外人来我们村吃亏就活该的逻辑(实际上如果不考虑四大发明时候我们就交过费了这种论调,外村在我们吃的亏远大于我们在外村吃的亏,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在知产领域输入远大于输出,当然你可能认为就应该如此,我们就应该多赚便宜,因为xxx,xxx,哈哈,个人对此类看法表示…理解>,这个注册人合理利用规则给他带来了商业利益和这种行为是否是一个社会应当推崇的完全是两个问题,举例子,违约在很多时候就商业目的而言完全是合理的,但全世界应当是没有任何法律会鼓励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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