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觉得,所谓设置赔偿上限就是对法规的嘲讽,赔偿就该重,而且要更重。。。因为前面有规定,不违规不会让你赔,再重又何妨?甚至于说人身伤亡的赔偿还是太低了,有时真的一个事故就让一整个家庭永远痛苦,为何是一个?应为违规导致问题的那个并不值得可惜~~不是我无情,而是法律本该如此!情义是群众自发的才对,既然都觉得面包车要倾家荡产,那那些可怜他的人可以捐助啊~
这个东西就像耳机,15块也有,15万也有。。。你说牌子值钱,有时还真不一定。。。但是一定是贫穷限制了想象。。。。4轮的车,小面的4万,能拉快跑,法拉利4千万。。。还少了5个位子,啥也装不了,买了菜还没地方放。。。不见得法拉利光牌子值3996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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