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告知一下,一单两块,送达日期一直在变化。最初转运下单的5.31-6.12,改直邮后变成6.12-6.24,一天后变成6.21,早上又变成了6.13-6.18......
你不会去看判决原文吗?1、被告获赔“正常销售价格949元与94元之间的差价损失”,金额为855元。为什么获赔855元,因为被告在被亚马逊取消了94元的bug价订单后,又以原价949元买了一台扫地机,并去起诉亚马逊。让法院判亚马逊在缔约过程中存在过失。现在自营10T下架了,你买得到吗?2、原文中法院依据亚马逊网站“使用条款”判定合同不成立,因为条款规定需要亚马逊发出送货确认信息,才算合同成立。所以赔偿和合同无关。3、判决亚马逊承担缔约失败的依据,原文中是这样说的:“在网络购物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无从知晓某种商品的库存,但是作为网站经营者而言,其有能力掌握商品的动态库存,在某种商品缺货的情况下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并阻止消费者付款。世纪卓越公司在无法交付涉案商品的情况下仍接受消费者的下单,且并未告知消费者商品标价错误一事,其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请问你付款了吗?只要没收你货款,取消订单的时候再发邮件告知你是标价错误,你拿什么去告它?还要不要给你转帖个亚马逊网站的使用条款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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