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营销号真的搞笑,对于补缴,国家各省份有自己的详细规定,你文章中所说得1.2.3条补缴项都不是像你说的那样。国家总体政策是严格补缴政策,规范正常缴费。还有什么特殊补缴,那个根本就不是只有国企下岗职工才可以的好吧,那个是针对社会保险法生效前参保,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在延长缴费5年后仍然达不到15年缴费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实际有很多灵活就业人员也在11年之前就参保的,也是符合这个政策,等等,不一而足,你这文章就是瞎说,凭空制造谣言,给工作人员添麻烦,不懂就不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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