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能找到的就是这个关于广告宣传的诉讼。还好不是涉及处方药物。我家里人用了不下三种氨糖,MoveFree确实是效果最好的,以后还会继续买。
原告海晟药业认为,被告在对“MoveFree益节”氨糖钙片的功效、原理进行对外宣传时,将盐酸氨基葡萄糖与硫酸氨基葡萄糖进行了直接对比,错误引用了相关的专业文献并进行误读,简单得出了盐酸氨基葡萄糖比硫酸氨基葡萄糖更好的结论。从而给消费者在选购相关产品时形成了误解,并对原告所经销的以硫酸氨基葡萄糖为主要成分的药品进行了商业诋毁,损害了原告经销产品的商业信誉,并据此获得了不正当竞争优势,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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