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的时候大力夸大宣传 拿钱的时候尽量闷声不吭!看看嘉兴海宁的两项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已经开始申请。
>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且具有海宁市户籍。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超生的。
3、现存一个子女。
4、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现在基本都有养老保险了,现在出这样一条???)
?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海宁市户籍。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按每人每年12000元(子女死亡)或10200元(子女伤病残)的标准发放计划生育特扶金,直到亡故为止。(要么挂了要么三级以上什么概念?拿这个钱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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