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没说“不应该给网购退换权”,反倒是你一直强调要电商自己想办法解决“网购不能眼见为实”的问题,要么干脆关门去干实体店——我现在明白了,你是希望用电商的价格获得实体店的服务,并且不想承担额外的费用(不然你也不会一直强调是电商自己的问题,不能转嫁,必须电商自己解决),那么我只能说,祝你早日找到如此完美的电商服务于你的网购。至于你说的实体店不参加新消法,我只能说呵呵哒,你再往深了想想,底下有人说得很透彻了。
你选择了“网”购,所以你只能通过“网”来购物,你看到的将不是实物而是“网”页展示。这还需要规定?这前提难道不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吗? 如果都不认同这个事实,你为什么要网购……新消法保证的也是网购之后“售后”的要求,比如无理由退,也不是保证你在决定购买之前能看见实物啊!
选择网购,前提就是你必须在看不见实物的情况下决定是否购买,然后选择是否行使消法给你的后悔权。如果你觉得网页展示只是知悉了照片或者视频的真实情况,那么全国电商都在犯法,因为没有一家电商能够做到在你购物的时候像贞子一样从屏幕里钻出来把实物递给你看一眼再缩回去。电商也没有责任去解决点击购买之前看不见实物的问题,因为它是网购,它要是解决了这个问题它就是实体店。你绕了一大圈,仍然不能正视网购就是看不见实物这个事实。
这明显不一样,你要求亲“眼”见到就只能去实体店。对于网购来说,不虚假的页面介绍和真实的图片就已经完成了让你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工作。如果寄过来的东西跟页面展示没差,是你不喜欢用不惯不想要了或者没有理由要退,是你的主观原因,跟商家无关,并没有人强卖给你啊,你自己点击购买也是自愿付款的,你已经完成消费了,剩下的事属于售后。如果寄过来的东西和让你知悉的时候情况不符,比如是假的坏的或者根本不是一个东西,那是商家诚信问题,需要另说。
消法法条里明确保护的是消费者“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可没规定必须眼见为实,否则服务行业怎么搞,定制行业怎么做?照你这么说,网购得全军覆没,万一买个电饭锅,你必须得当场煮饭,成功之后才能刷卡才能放快递员走,否则就放弃你眼见为实的权利了,因为不用之前你也没亲眼看见这口锅能煮饭。网购本来就是看不见实物、凭借网页展示购物的,你怎么要求同等实现实体店那种试好再拿走的权利?反过来说,网购的特色是便宜方便,你怎么不要求实体店做到同等价格还带着赠品给你送到办公室呢?
正因为我不是卖东西的我才有这个问题啊!如果说假货不回收销毁,就留在个人手里了,那么大可以有人专门打假然后维权,囤积假货还能二次出售继续坑人。假一赔X我强烈支持,应该让造假售假的代价最大化,但假货最后就放个人手里明显不合适吧?我说的退回,不是说退给卖给你的人,至少退到可以知道销毁假货的地方吧,否则假货的总量完全不会变化啊。
刚才发了一条一直没显示,退衣服这事儿,看素质,我同学转一个二手小礼服裙就遇到了极品,买家周末穿了两天,以裙子质量不好为理由,找到内衬上一条有点儿歪的线,要退,质量问题还是卖家承担来回运费,我同学花了两趟顺丰的钱请对方白穿了三天裙子,收到的裙子一股香水味,肯定是穿出去玩了,玩回来退了呗。
这样的人挺多的。我同学买了条小礼服裙闲置了,在马云家转二手,有人着急要,她发顺丰包邮给那个姑娘寄过去,周四到货,周日晚上对方申请退款,说裙子走线不整齐。走大众评审,判买家胜,因为“质量问题”,对方发回来的邮费还是顺丰到付,等于我同学自己掏两次顺丰邮费请对方白穿了三天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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