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维基百科英文页面查fish oil下面的Toxic pollutants条目有这个事情。和百度上的差不多。没有看到这场官司的后续。不过现在仍然在卖,我是觉得可以不用过于担心。因为我也准备吃,所以也关注。
刚查了一下,“今年3月2号,美国的环保团体“马蒂尔环境司法基金会”在美国旧金山法院提起一项诉讼。该诉讼指出有5个品牌10种产品的鱼油、鱼肝油、鲨鱼油等营养补充品含有有毒的工业化合物---“多氯联苯化合物”。因为,加州有提案“65号提案规定,鱼油类营养补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必须告诉消费者,鱼油丸中含有PCB==多氯联苯化合物。这种物质导致癌症、影响生育和破坏神经系统。”那么如果上面属实,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并非“加州政府控告”。
2:并非是控告此东西有毒,而是含有有毒物质且“必须告诉消费者”。这点我们应该区分,如果有毒的话,应该不止是违反加州政府的法案,应该世界范围内都会遭到起诉和禁止。含有的这种有毒物质,应该是不管的。可能跟工艺或者技术手段或者剂量有关,不至于有害。
3:之所以是在加州起诉,是因为只有加州有此法案。
以上都是推断和个人理解,百度上只搜到一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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