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 ,非常感谢您详细全面的解答。
目前就诊卡<一千元的花费记录>和住院的押金单<三千元住院押金>都在我手里,开发票应该我拿着发票开具,这样老人出院时候在医院只开一张整的发票+费用清单。
我的汽车在当时跟老人一起去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候已经提出来了。
老人的电动车受损,老人让我帮他去卖电动车的地方专卖店评估一下价格,现在开出维修发票了,现在等着出院之后处理完,让保险公司一起赔偿。
我目前有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情况是我开车右拐的时候,撞到一个骑电动车的老头,交通认定之后我全责。
老头受伤的情况是,左腿有一处三厘米伤口,缝线处理,其他的没啥大碍。当时老头住院的时候,我在医院垫付了4000多块钱。保险公司沟通过之后,等老头出院之后一起赔偿。半个月和一个月的时候,给家属打过电话说,年龄大了伤口长得慢,现在出事后已经40天了,也不说出院的事情。
有时候我去医院看望,也碰不上,他也就上午去换个药接着走。
我是想等着事情赶紧处理完,早结束。也让保险公司把垫付的4000多元赔偿出来。
楼主对我的事情有什么建议吗?等老头办理出院的时候,我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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