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87年2月16日至25日,在海牙召开的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就宣布取消了对味精(谷氨酸钠)的食用限量,并再次确认味精是一种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因为联合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1973年曾规定:每公斤体重对谷氨酸钠的日摄入量为0一120毫克(按谷氨酸量计算),当时还规定上述摄入量不适用于未满12周的婴儿。那次海牙会议还取消了对未满12周的婴儿服用谷氨酸钠的限制。此外,当年3月份召开的联合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决定无须再作味精日摄入量的调查。上世纪八十年代,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食品、化学和药物研究部门对食用谷氨酸钠是否安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这次权威机构的会 议结束了对味精安全性的争论!!!!
早在1987年2月16日至25日,在海牙召开的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就宣布取消了对味精(谷氨酸钠)的食用限量,并再次确认味精是一种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因为联合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1973年曾规定:每公斤体重对谷氨酸钠的日摄入量为0一120毫克(按谷氨酸量计算),当时还规定上述摄入量不适用于未满12周的婴儿。那次海牙会议还取消了对未满12周的婴儿服用谷氨酸钠的限制。此外,当年3月份召开的联合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决定无须再作味精日摄入量的调查。上世纪八十年代,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食品、化学和药物研究部门对食用谷氨酸钠是否安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这次权威机构的会 议结束了对味精安全性的争论!!
早在1987年2月16日至25日,在海牙召开的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就宣布取消了对味精(谷氨酸钠)的食用限量,并再次确认味精是一种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因为联合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1973年曾规定:每公斤体重对谷氨酸钠的日摄入量为0一120毫克(按谷氨酸量计算),当时还规定上述摄入量不适用于未满12周的婴儿。那次海牙会议还取消了对未满12周的婴儿服用谷氨酸钠的限制。此外,当年3月份召开的联合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决定无须再作味精日摄入量的调查。上世纪八十年代,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食品、化学和药物研究部门对食用谷氨酸钠是否安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这次权威机构的会 议结束了对味精安全性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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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海牙会议还取消了对未满12周的婴儿服用谷氨酸钠的限制。此外,当年3月份召开的联合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决定无须再作味精日摄入量的调查。上世纪八十年代,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食品、化学和药物研究部门对食用谷氨酸钠是否安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这次权威机构的会 议结束了对味精安全性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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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起草的,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虽然哪家企业起草标准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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