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总署有无具体解释?或者高法有无具体解释,如果没有,厦门海关又非要这样解释,你就问问总署和高法,有没有赋予厦门海关这种司法解释权,或者叫厦门出具类似的证明文书。如果没有,可以问问厦门海关这是什么意思?是要独立吗?
中国是大陆法系,即法无禁止即许可,也就是除非法律明文规定你这种情况属于公司,那就应该按照个人来处理。目前国内不光海关,很多部门就是对上法无禁止即许可,对下,就是法无许可即禁止,给自己搞寻租空间。
楼主不会吧?你问海关总署,有没有你这种情况必须按照商业报关的法律条文,没有就告诉他,如果他坚持,上税后你会行政复议,复议不行,就行政诉讼。看他改口不,当然如果确实有这个条文,那就的赖UPS。
关注数量超出限制,
请先删除部分内容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