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当然不能作为消费者,你说的案例是政府招标,A公司作为供货商中标,后被B厂家举报,其某款投标车型未在中标区域取得授权,后A公司被取消中标资格,所以,有啥问题么,你说A公司是B厂家的消费者?麻烦好好去了解下消费者保护法,别拿个Ai东拼西凑的东西来丢人现眼
所以你讲的这个跟1688购买者属不属于消费者有关系么,请给论据和结论,还有虽然我们不是案例法,但是最高院的判例是有指导意义的
没有这种说法哦,我找了个案例“(2023)豫11民终280号”,照样假一赔十,人家还买了30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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