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内容,以及你推荐的产品,都是说的重疾险。无论外资还是合资或者内资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都不需要发票,持确诊病例及符合病种描述的相关资料,就可以申请理赔。多份重疾险之间理赔没有冲突,可以拿着资料去多家共同理赔的。
友邦全佑一生(乐成长)2015年的产品,白血病要求22岁之前患病才会额外赔付50%保额。
另外你所说的两个“套餐”,我估计是业务员给你签了两份合同吧?个人猜测,你所说的60岁领取“一半合同”,就是业务员给你说让60岁的时候退保领取合同现价(并不是合同保额),另外“一半合同”留着80岁退保领取合同现金价值。
楼上那位说的是这款产品条款中第五条“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合同条款如下:
“五、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被保险人六十岁生日或以后),被认定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即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释义九)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且该状态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的,则本公司将给付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予被保险人,长期护理保险金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日(释义十)每月给付一次,连续给付十年,共计一百二十次。每次给付的金额等于该状态认定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
若被保险人在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期间全残,或被确诊患有第二类重大疾病或被认定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则尚未给付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将一次性给付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在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期间身故,则尚未给付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将一次性给付予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若开始给付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则本合同终止,但本项保险金给付责任将延续至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完全给付时止。”
那位值友所说的60岁零钱应该是说的这个条款,确实要求必须被保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生活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才可以每月领取合同保额的1/120,连续领取10年。
我个人猜测你们二位说的不是同一个事情。
心疼宝宝这么小就经历这么一次病况煎熬,不过幸好医生经验丰富,及时救治,宝宝身体恢复也很快,希望后期没有后遗症。
宝宝的户口本落在了农村,楼主可以去所在地给孩子办理儿童新农合(部分地区已经合并为城镇居民医保),这个是基础保障,而且每年开销很少。
没有绝对的值得不值得,最好还是看自身情况来决定购买什么样的产品。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想明白自己打算用商业保险解决什么问题,才对症下药就是了。
目前国内大部分所谓的中产,也不适合购买港险。还是重点考虑好自己真正的需求,对应选择产品就行了。并不是国外的月亮更圆。
我想提醒你,港险并不适合大部分国人购买。港险确实有对应的优势,但也要看针对的人群。目前来说,港险主要是对于富有人群外币储蓄的需求。对于大部分民众人群来说,港险操作麻烦,后期理赔问题也不容易处理,对于疾病的定义和大陆也不同,所以并不适合老百姓购买。对于所有人来说,购买保险产品,更重要的是从自身需求出发去选择产品,而不是人云亦云的跟风。
说白了就是业务员没有根据你的需求进行推荐,所以购买的产品对你没有用。无论自己购买,还是找销售,都先考虑清楚自己具体的需求吧。
4000起步也要看具体买什么。儿童的高端医疗还有两三万的,也不能说不好啊。文中那几个产品,普通保险销售不知道的,真正为客户着想的销售也不会给所有客户推荐这种产品。保险产品,并不是便宜就是好,而是要具体看是否适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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