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送?120啊!楼主让老爹开车送医本身就是错误,垫付错上加错。遇重伤打电话让保险公司强险垫付1万即可!
伤人不存在一次性完结的,伤者可再次起诉二次治疗费等等,亲身经历一个案子折腾2年半。当然小伤不在讨论之列。楼主这个,对方胁骨铁定十级伤残,如果肺出血再整出点小插曲难免要自掏腰包!
刚忘了是只有强险了,虽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对交强险保险人保险代位求偿权进行了规定,交强险保险人可依据该条的规定对致害人提起代位求偿权诉讼。但是强险代位求偿似乎不易!
别以为自己很无辜,看下面这条最后一句绝对可以让你骂娘,交警判责多用这条,用之四海皆准,别问我为什么这么熟悉这条,让我哭一会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不是你说车主没事就没事的,对方起诉时车主是共同被告人,很闹心的。自己车不借,他人车不开是正道,免得出大事朋友都没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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