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2月1日0时起,新开通或续费的62会员(以开通或续费时间为准),消费返积点规则调整为指定消费(包括线上支付、线下支付)返1倍积点,各场景封顶规则保持不变。
注:2021年12月1日0时之前已开通或续费的62会员(以开通或续费时间为准),在其已开通或续费的会籍有效期内,其消费返积点规则不受影响,仍是指定消费返6.2倍积点。
二、调整积点有效期
自2021年12月1日0时起,用户领取的积点有效期如无特殊说明一般为自领取到账当月起的12个自然月(如用户在2021年12月内获得的积点,对应到期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23:59:59),有特殊说明的活动获得的积点有效期以具体活动公示为准。有效期内未使用的积点到期自动作废。
注:2021年12月1日前获得的积点仍按照原规则计算有效期,即用户在2021年6-11月获得的积点,过期时间仍为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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