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知名归知名,火归火,在社会上无论有怎样的反响。对从业者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不会给他们带来一个名气之外的任何好处,他们只能拿国家的钱,其他赚的钱没有合法的渠道给他们。再举一个更简单的例子,社会捐赠给博物馆的钱,只能通过博物馆的展览相关活动花掉,而不能作为奖金或工资给员工。而展览活动是从业人员的本职工作,是不会被支付工资外的薪水的。
赚的钱基本不是博物馆的,是公司的。另外博物馆没有权力去把赚的钱作为工资分配,博物馆,考古所都是专款专用,政府计划之外的钱是死的,博物馆自身没有自由的市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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