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值友范本:
本人于11月1日在京东该店铺使用了京东提供的优惠券,付款并成功提交订单。店铺发消息说不承认该优惠券优惠的金额,要求本人取消订单,此行为违法了合同法中订单生效即合同生效的契约精神,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商家承担。而后该店铺恶意倒闭,下架所有商品,该行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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