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饮料对人类而言其实也算一种刚需,从威士忌到朗姆再到白酒与伏特加,对于事实上的裸猿人类而言,酒精就是吸引人,勾人心魄,但是最终填充这种需求的到底是谁,千百年来则变化了太多……有些人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能薅一把是一把,有些人则选择闭着眼睛往前走,跟着风在某些时候总是最安全的。
倒也不是,其实我觉得评分高的书很多时候有些厚重,不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其实更多的是考验注意力因为确实是没啥太多的更多东西),以《百年孤独》为例,这本书如果了解一些拉美史的话会读得更顺,往往就是一种对了解的考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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