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知道300多件靠什么?
我告诉你啊,1,靠关系,毫无关系的律师,以前连立案都被限制为一天最多立案庭只给立一个。你的法条给解释下,立案庭这种行为,2,口才,好律师就是好推销。3,为人品行,4,最后才是法律功底,对于律师而言,除非是非常专业的专利知产和海商与涉外,其它的,在互联网时代,法条案例都不是事。你缺的就是为人,这个帖子里无数人好心教你,指点你,你只见你所谓的法条和案件,却完全无视证据的因素,且不说中国sifa你想不到的稀奇古怪事,你居然认为有两个类似判决你就能一定赢,告诉你,你就是有很多证据,有时说你输,你就输。有的是办法让你输。也就是因为这点,我才猜你不是律师,因为做过律师的都懂,要不随波逐流,要不就是做sike派律师,没有所谓中间路线专靠法律的!
现在都30多万律师了,再过5年,批发部都发言要70万律师,合伙人满街跑了,有什么好炫耀的,只是告诉你,像你这种连自己是不是律师都不敢明说的人,才会觉得是炫耀吧。还有你通过司法考试或者现在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没?能明说一下吗?
瞎说,有监控拍到爱慕者偷拍了,但是看不清手机抄作,都被法院否决了,就因为被告回了句,现代社会使用手机拍摄不是很正常的吗,自己没有拍摄原告,法院就要求原告继续举证,你所谓的监控摄影头也是一样,我要是被告代理人,我会向法院主动提供摄像头是无法拍摄的证据,到时候你作为原告就更加不利。
法条有几个不知道?不谈自己是金领,好歹是个合伙人。还有打官司从来不是打法条,也不是打你找到多少判例,打的是你有多少证据,否则被告一句请原告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出示证据,能把你直接怼到地上,法官还会来一个补刀,来一句“没有相关证据充分证明的事实,本庭将不予采信!”,最后告诫你,做一个律师能怼是优点,但是闭嘴也是优点,特别是没证据的气候!律师最大的本事不是有多少法条,找多少判例(也很重要),而是能收集多少证据。证据乃庭审之王!
我就告诉你,我经手过隐私权的案子,虽然不是对门装摄像头,但是也类似,爱慕者总用手机偷偷拍被爱慕者,最后法官要求提供偷拍的照片或者其它能够证明确实偷拍事实存在的证据,既保存有隐私的电子数据信息。请你告诉我,怎么办?
管你多大,一个连侵权之诉需要举证什么,由谁举证都不懂的人,只能呵呵,而且你从来都没敢说自己有证,所以我严重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执业律师!你的案例和法条都没错,可惜你对现实社会的认识是错的,你的案例全部建立在有证据的基础上,如果不能证明设备运行并保存隐私(真实的侵害结果)你要是能赢,我立刻把我的证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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