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本书叫《毫无意义的工作》,从事某些工作的人自己也觉得自己在干的工作毫无意义,且对社会有害。【可是如果是只是为了钱或者物质去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呢?
为了生存,我必须要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为了钱,我必须每天加班到一两点。为了得到某样东西,我不惜让自己一直不快乐。最后也得到了财富却也牺牲了快乐。】
原来是这样【大学时做过很多兼职,开始的前七天总是很快乐与满足:我学会了这件事情,我学会了那件事情,我感到愉悦与充实。但是当所有的技巧都凌驾于挑战之上,就只剩下了日复一日的枯燥与乏味。但是若是正确找到自己的位置,主动寻找合适的挑战,那便能重回前七天的乐趣。现在想想,前七天的乐趣,来源于外界一直在强迫自己树立目标,提升技巧,而反馈又比较及时,满足了这种“最优体验”的条件。】
而且小米的摄像头还不是全面超过1加11,我说另两两颗的像素,你扯防水。即使防水胜出,更多人比在意防水更在意广角和微距吧。怎么就13完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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