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服你 这个社会实现法律公平太难了 法律途径闭塞
说下两年前经历 老婆在私人医院(后来知道是莆田系)上了两个多月班 最后20天的工资辞职时不肯给 说是没提前告知(实习期而且医院不肯签订人事合同) 我找到他们院长 一口咬定他们没有签订合同属于违法我可以随时辞职 并且可以要求赔偿从第二个月起两倍工资 这位院长大人先是说人事人设局某某领导 当着我的面打电话给那人 我还是以后咬定没签合同属于违法 人社局那人无奈说应当签订正式合同 院长大人见吓不到我 就开始拖 让护士长来接待 我懒得费口舌 决定去找劳动仲裁
接下来正式十八弯 先去市人事仲裁 告知先去工商局开用人单位登记信息 去了两次第一次去告知网络故障 好不容易拿到单位登记信息 再去市人社局告知去区劳动仲裁 找到区劳动仲裁告知去区劳动争议调解大队 这大队又说不属于他们管让我回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里面一位略胖的小年轻 嘲笑的语气:仲裁可是吃官司(老子要你说) 见我坚持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又使一计 让我先去街道办人社 没办法又跑到街道办 街道办人问了下情况说这个应该找区仲裁 我说去区仲裁让我来找你们 推无可推 说让我登记下个人信息 过几天打电话给我 果然有电话 说下星期去调解 以为维权有望 下星期。。。没有下文了。。。
这点事跑了4个地方 5个部门 找了7次 推诿5次 最后还是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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