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说不公平我能理解,这事儿也说不公平我就不懂了。第三方其他人凭什么不能把商标想在前面?肥娟一家创业前连并不是必须的“食品安全员证”都考下来了,能没有法律意识,搞不定商标?况且这还只是最简单的商标,要是后面有好事者找个长得像肥娟的人搞带货直播,起个名字叫李娟 王娟带货咋办?周杰伦形象都能被盗版拿来挖掘商业价值,肥娟就不行了?类似法律界限外的商业手段多了去了。我的意见,少点质疑,差不多就得了。越少发酵,越少激起好事者的兴趣,事情越小。
我在上海以外的山东河北北京都有同龄同圈层亲戚,他们普遍都有“被pcdn”的情况。限速在目前来说算是好的情况,毕竟还能解。强制拆机或者拉黑才是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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