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遇到过的事物不代表不存在嘛。不管是高伙、普伙还是授薪律师,愿意让自己的办公环境更愉悦从而工作更有效率,没什么不好啊,热爱生活才会热爱工作。何况就没几个客户会要去看某个律师的工位的。另外,谁说没合伙人来张大妈了。没特别的意思,就是想修正一下很多人对律师的刻板印象
那么,不过百万的不过,是“没有过”还是“只不过”呢?
哈?不是两条插槽吗?出厂是单根8G,可以自己再加8G啊。我看别人文章的,我没拆开过。
关注数量超出限制,请先删除部分内容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