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其实这类事件在ebay上还是蛮多见的...老美接受范围比较大...关于卖家那块并不是我们关心的重点,但是维权之后获得超过自己所应有的利益,变成了获利(无论是有意或无意),并且是在有约定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总觉得有点不妥当(虽然其实类似的事情在美屡见不鲜,如异国申请保修并不要求寄回,直接跨国邮寄换新...不会觉得LZ获取额外bonus是很特殊的事件..)
呃 应该是你第一次做这个 我自己就是做ebay的, eBay跟淘宝一样 80%左右支持买家,而且这150是会由eBay强制找卖家方收取,并警告一次,如果短期内还有 关店的结果是永不超生...一关关全家,你再开店就要换地址名字信用卡电话之类的,甚至电脑Mac都得换掉
只是觉得楼主本身做法不大妥当,既然已经接受处理办法(言语中并没有感觉到是强迫接受) 再开Case略有点咄咄逼人的味道,毕竟答应了人家再反悔是有点不大好(如果你说对付无赖也要用无赖的办法这种说法...我也没辙...) 也可能楼主不是第一时间想到开Case.... 其实个人建议最佳的处理办法是: eBay碰到问题, 不要先联系卖家, 直接开Case 然后最好是电联eBay, 会相当重视,如果真有售假贩假问题 eBay处罚很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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