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该在这种场合和你聊这个话题的,本不想在这里和这篇博主争论的,只是抒发下而已罢了。在香港和台湾的论坛里大部门的博主都会主动注明原作的,这已经是一种习惯吧。不能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对于这种乱象管理员理应有自己的立场才对。这个话题就这样终结吧,有机会在群里或者贴吧聊吧
你这人怎么让人说不得还是怎么回事,期初就是给你提个意见,怎么说话锋芒毕露的,还阿谀奉承起来了。讲话一点逻辑都没有,首先我没有批判和不尊重你的帖子作品,其次我的意见是你在搬运他人教程的时候是否应当在“显著的”位置进行说明,对于你的天马的确我是没到神谷哲史这几个字,我承认我的错误。还有我做过某论坛的管理员,正如破坏神所说的。对于这种行为,就如你所说的“折纸届”理应在显著文字说明原作者。而不能因为作品图片中含有原作的水印标签而肆意的搬运,这是对作者的尊重也是个人的涵养问题。
你也是逗X,什么时候搬运(偷盗)还理所当然的了,你把作者藏在一大段文字中间,还瞎显摆。尊重原作是素质问题,我的意思很简单,理应显著提及原作者,而不是像你在炫耀着什么似得
不能因为图片上有署名而不去介绍设计者或者来源,如果因为用的图片上有知乎豆瓣的logo或者作者ID就不去注明来源,对于没有版权的作品,也得起码结束下,以表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而且还是这种来源不明的
如果全都是写颜的可以退学了,不同的习性应选择适合自己的。我初学的时候老师拿了20本字帖让我各临10字,老师选其中3种,让我凭兴趣选一本字帖。只能说大部分兴趣班都是应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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