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看到4S店恶心的套路,买家买的是12.98万那款,销售通知6月5日可以取车,如不能按时取车愿意赔偿双倍压金,到了时间通知买家来4S店取,说取不了了,说工作人员把型号看错了,来的是13.98万,要么加一万提车,要么继续等,买家提出双倍赔偿压金,销售人员说赔不了,没先例。投诉到BYD官方起先各种打不通,好不容易协调个经理级别来解决,说该销售人员是刚毕业的大专生,签的合同上关于赔偿条款是该销售人员自行加上去的未经过上级审核,属于无效条款(此处注意合同条款已经盖上公章),让买家不必介意。不知道看官大人看到这做何感想?恶不恶心就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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