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是公共资源,广大车主交了养路费的,车主有权使用,哪怕路边停车位也是道路的一部分。相反为什么地方政府有权把车主花养路费建设的道路承包给收费单位再来收取车主的费用?这不是我把你花钱买的房子收钱包给别人,别人再租给你收钱一样的荒谬吗?对于违规停车影响交通的,那处罚当然没问题,就跟车子开在路上不能违章一样,如果不违规,那收费依据在哪里呢?
买过莆田的仿冒跑鞋,穿了一次就扔了,以后买品牌低端也不买仿冒品。磨脚跟,后脚筋部皮都磨破了,血淋淋的,鞋底也硬得像石头。
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日产聆风大概是21世纪以来第一个量产的家用乘用车了吧,结果现在跟着国产车后面学做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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