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补充一句,我很敬佩您,能理性的表达自己的看法,希望大家为净化国内论坛评论环境出一点小力。国内的评论环境很容易陷入谩骂、侮辱、人身攻击的情况。我觉得您是有理有节的人,值得尊敬。
以前有个外国的法案,说的是审理一起自行车偷盗案件时,法官要求陪审团一名成员回避。该成员既不认识被盗者,也不认识偷盗者。为什么要回避?法官的理由是,该陪审团成员曾经被偷过一辆自行车,有可能他会对偷自行车的人特别痛恨,从而影响对这起偷盗案的判罚。
@fengsuixiao 请发newchengse@sohu.com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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