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死亡,需要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公安机关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
超过24小时报案且无法提供准确意外死亡证明的,必须提供尸检报告,否则不予理赔。
这个条件不是苛刻,而是非常苛刻。
意外发生后的24小时内,家属处理事情都还忙不过来呢,哪有时间想起来给保险公司报案?
并且还要提供公安机关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死亡证明。
不说别的,单就死亡证明能不能在24小时内开出来都是未知数。
什么时候我们办事效率这么高了?
如果提供不了这些资料,就要提供尸检报告。
这分明就是在设置门槛减少理赔嘛。
所以,从现在开始,坤鹏论保不再推荐购买长安大护甲意外险(A款)。
长安的大护甲到底还值得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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