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中学生“的地”使用上的疑难问题,1984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印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以下简称《提要》)提倡“的、地”合写为“的” (注意:没说“得”可以与“的地”通用),提出“这里不区分‘的’、‘地’,都用‘的’”。 为了体现《提要》的意图,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初中语文课本上出现了混乱现象,在同一本教材中,“的地”有时分,有时合,即使是在同一篇文章中,这种混乱现象也大量存在。这让广大教师和学生无所适从,作为课本,就失去了规范性和指导性,因此被作废。后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课本(包括小学低年级课本)又采用了“的地”分写的方法。 正因为如此,现在这个《提要》已经没人再遵循,也很难寻觅到这本册子。况且,这个《提要》只是一个出版社下属的“中学语文室”编的“试用”意见,根本不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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