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纠结人家违反广告法,就纠结人家广告内容。却揪住人家的有效成分来误导大家,这是何居心?用你的思维来说,你是不是驱蚊脂的利益相关方?
含避蚊胺的驱蚊产品大家可放心选择,安全有效也是目前。最有效的避蚊产品之一,在我的使用体验中是没有之一的。大家不要被前排的人识导
哟,自己特意强调括号里面的“农药”,自己想表达什么心里面没点数吗?现在又来一笔带过的皮肤,刺激性“稍强”,这个“稍强”是主观感受还是有科学依据?你说他没有批文,那就说没有批文,你说人家就是农药,这不是误导是什么?浓度高低它也是有效的,这与我们争论的问题没有相关点。但你误导大家的事实依然存在。一开口就说人家是利益相关方,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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