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个红中杠 让左!理由如下,(抛开本案左侧车道变道缘由)一最左侧车速一般最快,为了道路交通快速安全通过的原则,最左侧车道后方车辆都很快,所以一般情况左侧车道右行目的是为了下道或者让出快去车道。理应得到优先权!还有车辆右侧为盲区,右边车道的车辆能更好的看清车道情况。综合,认为右让左最为合理。一般交警判罚很固定只会按照条款判决。一次我家大人练车,下快速路到另外并行快速路的主路,连接匝道右转无道路指示灯,有个停车让行标志,过线后,有人横穿我们要上行的主马路(横穿处无斑马线)而且很让行斑马线非同一条路,我们让行人,点停了一下,等行人过了继续行驶,可另外一条次路出来一车发生碰撞,而且是侵入我方车道线。结果我方全责……当时对方驾驶员还开车接打电话 ,当然两个事情分别处理,跟责任划分没关系 。所以道路千万条,让让就得了,划不来。命比啥都好。不要跟车太近。越堵车,越容易出事故,这是我经常看到的状况。
关注数量超出限制,
请先删除部分内容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