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起来主要是这几类人比较多:没用过瞎逼逼的键盘侠、杀马特审美的屌丝、农村包围城市的用户需求者、被踩到尾巴的汪汪队、自家用着的才是最好的信仰派,待补充。
手头有一手樱桃6.0,大F,阿米咯va87等等等等,表示最爱阿米咯,没什么信仰加成,用过自然懂,键盘艺术家不是白叫的。相比之下,大F这类信仰那叫一个高。
看评论大部分人都有误解。再强调一次,这个政策跟国内普通老板姓买海淘零售商品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政策是对那些在亚马逊、速卖通甚至自营平台(如兰亭集势)开店的国内外贸卖家出台的。简单解释一下,目前99%的跨境电商出口卖家因无法在采购环节取得进项凭证,在实际出口时不仅不能退税,反而视同国内有流通,需要补交国内采购环节的增值税。103号出台是为了解决这部分没有传统进项凭证(如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允许国内35个综试区内有政府搭建的综合服务平台的话可以凭平台上的电子数据作为进项凭证支撑。
跟出口转内销也没多大关系,一般要做出口内销的货都属于一般贸易项下,大批量少批次的,进项基本合法合规,在综合保税区或者保税港区就能做,不用实际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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